2月1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P图篡改核酸检测结果,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查获一名违法嫌疑人,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月10日21时许,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微信群及部分群众朋友圈中传播一张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检测报告详情》图片。接到举报线索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城北、安陲和同练等派出所组织警力会同相关部门连夜开展核实调查。
经查,该图片系盘赵某某(男,融水县同练乡人)为了好玩,于2月10日晚将朋友盘某进行核酸检验结果呈阴性的《检测报告详情》用手机P图软件将核酸检验结果及参考值修改为阳性和Ct>60,并发到多个微信群,导致一定范围内的转发扩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审讯,盘赵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训诫。
融水公安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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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述行为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该行为达到严重程度,将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