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广西互联网举报受理处置情况及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13 20:17责任编辑: 卢日秀

2026年4月,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指导属地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线索受理处置工作,积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内容导向偏差的网络生态乱象,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上合法权益。4月共受理处置各类举报信息457条,环比上升32.85%,同比上升38.81%。

其中,色情类163条,占比35.67%;侵权类66条,占比14.44%;赌博类66条,占比14.44%;诈骗类50条,占比10.94%;政治类48条(含行政事业单位官网信息表述不规范),占比10.51%;其他类33条,占比7.23%;暴恐类13条,占比2.84%;谣言类13条,占比2.84%;低俗类5条,占比1.09%;均已开展处置工作。

典型处置案例一

网民举报称,广西某公众号转载的一则帖文称“女子家中物品失窃”,内容涉嫌侵犯举报人的肖像权、隐私权。举报人已提供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经核查,网民举报的帖文系原文转载警方官方政务号发布的警讯。原警讯中人名为化名,图片均为模糊处理,未泄露举报人真实姓名、家庭住址、肖像照片等个人信息,转载属于媒体正常宣传报道范畴。经研判,因目前原发警讯已删除,公众号已将转载帖文删除。

典型处置案例二

网民举报广西“**语音”平台有用户冒用其本人身份信息和人脸信息实名认证账号,举报人本人未授权注册过该账号,无法登录注销,平台客服拒绝协助解绑。举报人已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佐证材料。

经核实,网民举报情况属实,已联系平台负责人安排客服人员联系该用户协助完成账号注销,现用户账号已注销。

典型处置案例三

广西某食品公司举报有用户在外省平台发布侵权视频,该视频以公司品牌饮料作为道具,存在人狗共饮、嬉戏等画面,通过不当类比、低俗演绎的恶搞方式,贬损了企业品牌形象。企业已提供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举报函等佐证材料。

经研判,企业举报内容属实,且该视频点赞量较高,涉嫌侵犯企业权益。已指导企业向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12377平台举报。经举报,该视频已删除。

网络举报渠道

◆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www.gxjubao.org.cn

◆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小程序

◆ 举报邮箱:gxjubao@gxi.gov.cn

◆ 举报电话:0771-55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