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抖音上秦某某2013年冒名侵权视频再次被炒作传播,为此我局高度重视,现郑重声明,该事件实为2013年秦某某冒充原自治区林业厅工作人员身份,不当言行侵害了自治区林业厅的名誉并造成不良影响,原自治区林业厅于2013年8月对其进行了名誉侵权的民事起诉,2013年12月24日自治区林业厅收到法院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秦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广西电视台资讯频道《新闻在线》节目、南宁电视台《新闻夜班》节目及《南国早报》上向林业厅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所需费用由秦某承担)。该网络事件已过去多年,希望媒体不要再无序传播。我局将保留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