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扮李逵,又有“戏精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被检察院批捕

来源: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时间: 2021-08-09 11:59责任编辑: 钟翠琼

骗子的作案方式总是无所不有,

招数总是让人防不胜防。

“你好,我是王某甲,我是负责….”

“我这里是防城港市公安局的,我们领导说….”

近日,防城就有一男子“影帝BUFF”加持上身,

为非法谋取被害人利益,

竟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谋取钱财。

8月6日,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

对涉嫌招摇撞骗的杨某某批准逮捕。

案情经过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获知被害人黄某某的亲属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通缉,即到黄某某住处,谎称自己为防城港市公安局民警,以领导需要“差旅费”为由,并以手铐锁铐黄某某进行威胁,诱骗黄某某给付其现金人民币6000元。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杨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对此类行为,司法机关将严厉打击,同时群众要注意现在社会上层出不穷的骗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有关系、有门路”,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在此提醒群众依法依规办事,不搞特殊、走关系,提高防骗意识,增强自我辨识能力,树立正确的处事态度,以免上当受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若不慎被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