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消息在梧州市民的网络社交平台广泛流传。该消息称,2019年以前退休、曾中断养老保险缴纳的退休人员,带上《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到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养老金重新计算。日前,零妹向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求证核实,此消息为谣言。
群众收到关于办理基本养老金重新计算的“通知”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基本养老金重新计算政策的实施范围和具体时间节点。
据介绍,《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1997〕10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再执行,同时停止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劳动厅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发〔1999〕31号)有关基本养老金计发的规定。
《通知》明确,对2019年12月31日前,因中断缴费导致部分职工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未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或按扣减中断缴费年份后推算出的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起给予重新计算,并按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加上历年已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之和发放,此前已发生的待遇不结算、不补发。
再举例谈谈,基本养老金重新计算后的变化情况。
对符合条件重新计算的人员,梧州市经办机构将逐年调取档案统一通过系统计算,不需要退休人员来办理,请大家静候。养老金有增加的,将按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起补发差额,直接发放入养老金的领取账户,并发送养老金重算的短信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重算不代表养老金一定会有增加。因为每个人的实际缴费情况不同,重算后的结果也不一样。
例如:陈女士在2019年3月退休,其养老金缴费至2011年12月,重算前月养老金为1209元。因中断实际缴费7年3个月,按原政策使用2010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计算结果为733元,不足最低养老金并补足后,首月养老金按1120元发放。而按新政策,执行201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首月养老金为849元,仍不足最低养老金1120元,则重算后基本养老金没有变化。
例如:黄女士在2019年4月退休,其养老金缴费至2017年12月,重算前月养老金为1459元。因中断实际缴费1年4个月,按原政策使用2016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本养老金,计算结果为1354.9元。而按新政策,执行2018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首月养老金为1379.1元,加上原历年调整增加养老金104.1元,则重算后,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起按1483.2元发放,重算后月增加养老金24.2元。
温馨提醒:实际缴费中断重算业务,不需要个人来办理,且重算业务不需补缴养老保险费。市民群众请警惕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