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有网民发布消息称“山东沂南某化工厂发生爆炸”。经沂南警方核实,以上消息纯属虚构!
经警方调查,郭某某拍摄了某工厂正常生产的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并恶意捏造称“该工厂发生爆炸”。目前,沂南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 对造谣者郭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来源: 临沂网警巡查执法发布时间: 2021-11-18 09:22责任编辑: 王敏
11月16日,有网民发布消息称“山东沂南某化工厂发生爆炸”。经沂南警方核实,以上消息纯属虚构!
经警方调查,郭某某拍摄了某工厂正常生产的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并恶意捏造称“该工厂发生爆炸”。目前,沂南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 对造谣者郭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