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多位网民发布涉疫不实信息被批评教育

来源: “温州网警巡查执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时间: 2022-03-11 15:23责任编辑: 王敏

3月11日,温州鹿城通报发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市民在热议疫情防护的同时,网上也出现一些涉疫不实信息。

1 恶搞疫情防控

3月10日,一则“在大高桥有个公用厕所,里面有几个拉屎的现在被封在里面”的传言在本地网上热传,并被转发到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更有多位好事者现身说法自称自己就是当事人。相关传言有恶搞我市防疫政策之嫌,温州网安部门随即介入开展调查。

经查,谣言发布人员吴某某(男,43岁,鹿城人),吴某称其在公园散步时听路人说起此事,遂将道听途说的信息编辑发布在同学群,后引发网络热传。现民警已对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 编造低俗谣言

巡查发现,本地微信群热传一段“西山家园因疫情封控有几个嫖客被锁在小姐家里出不来”的消息,温州网安随即对此展开调查。

经查,该条为网民刘某(男,36岁,江西人)因一时兴起,出于调侃玩笑目的编撰“西山家园因疫情封控有几个嫖客被锁在小姐家里出不来”至微信群内。目前,民警已对刘某批评教育。

3 散播不实信息

多名网民在微信群、微博内发布温州发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不实信息,相关聊天截图在本地广泛传播。

经核实,截止发稿,鹿城仅通报二例阳性病例。民警对发布不实信息的网民郑某某(女,40岁,鹿城区人)、祁某某(女,39岁,鹿城人)等人批评教育处理。

4 转发不实信息

巡查发现,某平台短视频账号“百姓**”发布涉疫不实信息视频,并配文称“温州突发疫情,一晚上惊现七例,多人被困回家路上”。

经查,该账号使用者为凌某,涉嫌发布未经官方通报的不实消息造成影响。民警对其批评教育,现该用户已认识到错误并将视频删除。

普法讲堂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未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引以为戒,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