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海城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编造散布新冠肺炎疫情谣言案件。
经查,2022年5月11日12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女,29岁,海城市八里镇居民)在无任何官方信息来源下,在相关微信群中发布“海城又有个阳性的,建材市场的,明天发官宣”不实言论。此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海城市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张某散布谣言,对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行政罚款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在做好防疫工作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对于在网络上编造、传播、散布涉疫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